香港警察徽章历史
香港开埠初期,香港警察徽章是以英国在位君主的皇冠为徽号,徽号随着英国君主的递嬗而有所改变。1910年乔治五世继位,警队自1910至1930年代皆以“GRI”作为警徽。“GRI”乃乔治五世的拉丁文缩写,全写为 Georgivs V dei gra: britt:omn: Rex fid: def: Ind: Imp: ──意为乔治国皇及皇帝(当时英皇同为英属印度皇帝)。
皇家香港警察队曾经使用的徽章之一。(1969年-1997年)
以英皇的简写作警徽的情况一直维持至1934年,自那年起,警队正式拥其徽号。当年,助理警司毕明达建议警队应该拥有独特的徽号,于是毕明达就受命负责警徽的设计事务。纵然警队自此有其徽号,惟皇冠式样的警徽却同时使用,情况一直维持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
爱德华八世及乔治六世虽然先后于1936年登基,惟警队徽号仍然维持原状,直至1952年伊利沙伯二世即位后,警队徽号略有改动。是故,1950至1960年代曾经有过两个大同小异的警徽出现。至1969年,伊利沙伯二世赐封皇家二字予香港警察队及香港辅助警察队,及后警徽方有修改。这项工作当时落在警务处副处长韦磊夫身上。1969年后,香港警察徽章分为上下两部份,上方以女皇皇冠替代了原有的国皇皇冠样式,下方则是象征香港开埠的阿群带路图。
香港回归后,香港警务处以维多利亚港和香港警察总部建筑群的外貌绘入新警徽内。
沿用逾半个世纪的警徽于1997年香港回归后有了第3度的改变。除了嘉禾得以保留外,其余部分皆有所改动。女皇皇冠被紫荆花取代,警徽中央的阿群带路图亦被香港岛上五幢具代表性的建筑物所代替,包括交易广场、汇丰银行、香港大会堂、中国银行大厦以及香港警察总部。
香港警察历史源远流长,至今经历近170年,经历过几番时代转变和文化变化,因此孕育了独特的一套香港警察传统。[详细]